今天刷资讯时候看到一个新闻是这样的,关于“生父和继母离婚女儿却选择与继母共同生活”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甘肃天水。一男子再婚后带着与前妻生育的女儿丁某,和继妻共同生活。2016年开始男子便去了非洲打工,打工期间女儿丁某一直由继母及继母的父母抚养。历时近五年的时间,即2021年6月该男子回国,继而女方拒绝与男子共同生活,双方自此开始分居。后来2022年1月7日,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该男子离婚。
案件审理中,法院征询了女儿丁某的意见,丁某说到:“我和妈妈关系处理的很好,妈妈既像妈妈,又像朋友,如果爸爸妈妈离婚,我愿意随妈妈一起生活。”法院判决,男方的未成年孩子丁某由继母抚养。
看了评论区多数网友都是在批判这位父亲,说他当得是多么失败,自己亲生女儿愿意和继母生活都不愿与其生活,真的是做父亲的不称职、失败吗?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不同言论:
在我看来,网贴文字描述显得过于片面,从生活层面来说一个家庭的各种开销不得不逼着一家支柱去外出务工,说白了,为什么去非洲打工?是因为喜欢吗?并不是,而是因为要养家糊口,去非洲收入高啊…
但为什么在男子外出务工期间没提出离婚,而是男子务工多年回国后才提出的离婚,按道理回来应该是有一笔不小收入,然后和和美美和妻女一起好好生活才对,但为什么女子会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呢?难得不引起众人议论纷纷,有的说多半应该是因为这个男子在非洲的高收入,没有花在自己妻女身上……那么又都花去了那呢?你们觉得花去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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